企业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申请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指导服务的通知》(沪经信运〔2021〕770号)
2.《闵行区2021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闵市监〔2021〕94号)
3.《闵行区企业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管理办法(试行)》(闵经发〔2022〕14号)
二、申请对象
注册在闵行区范围内需要单独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物流运输、建筑工程等企业,或者为多个企业联合设立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的本市成品油零售经营骨干企业。
三、审批流程和材料清单
(一)企业提出网上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审批时提交材料:
1.内部撬装加油装置设立登记表(提供电子文档)
2.企业自用车辆信息登记表(只需提供车牌号)、作业设备明细(自有车辆/设备需提供机动车产权证、租赁车辆/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应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不少于一年有效期);场地平面图;周边环境图和周边建筑物文字说明。(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验收时提交材料:
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撬装式加油装置专项应急预案
7.供油单位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与供油单位的供油协议
9.车用柴油检验报告
10.运输单位道路运输资质及委托运输协议(如在供油合同中有运输条款可不必提供)
11.安全管理组织框架图
12.加油站点专业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资格证书或已签订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的合同
13.提供符合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技术要求的产品与购买合同
14.消防器材标准配置(3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1具;23黄沙箱1个、灭火毯不少于2块及其它消防用具,每台加油机附近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上传照片)
(二)街镇、工业区审核申报材料。材料无误后在《内部撬装加油装置设立登记表》上加盖街镇、工业区公章,并将《内部撬装加油装置设立登记表》流转至区建管委或区交通委。
(三)区建管委或区交通委审核申报材料。
1.区建管委审核企业是否属建筑工程行业,并审核车辆信息。
2.区交通委审核企业是否属物流运输行业,并审核车辆信息。
审核无误后在《内部撬装加油装置设立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流转至区经委。
(四)区经委审核申报材料。材料无误后,同意企业实施建设。
(五)建设完成后,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六)区经委牵头组织现场验收。
(七)验收、安全评价合格的,接入区属信息平合,颁发铭牌,并开通运行。